绯红不慌不忙,手指插入他的头发,用细碎的、破裂的喘息向他问好:“跟仇人之女做这种血肉相融的事……你给你爸妈坟头上香不会愧疚吗?”
“嘭!”
她又被摔了。
这次绯红撞到了柜子的一角,额头渗出血迹,浸红了她的香艳皮囊。她歪斜着身子,指尖点着血珠,又含入唇里。
“甜的……您要尝尝吗?”
邪惑又天真,仿佛只是在邀请他品尝宴会糕点般自然。
——她疯了。
戚厌擦拭着嘴唇残留的香气,对她的厌恶达到巅峰。
“把这个疯女人关起来,我现在不想看见她!”
他开门吩咐秘书。
“呃……戚董,您准备让金小姐去哪里?”
系统默念:精神病院!精神病院!精神病院!
“就香蝶湖那边,随便丢进去!”
系统失望极了。
秘书失望极了。
戚厌转身就走。
秘书心道,戚董是不是少说了一个字?难道不应该是蝶湖大道的精神病院吗!!!
系统:对,我也是这么想。
至于香蝶湖,远近闻名的富人区,有着千万起跳的湖景别墅,号称“情人的鸳鸯岛”,最适合打情骂俏金屋藏娇卿卿我我了。戚董在那里购置了一套,当时秘书还以为是他为夏小姐准备的婚房呢,没想到仇人先住进去了。
有钱人的世界卑微的打工仔不懂。
秘书原想让保镖压着人过去的,却见这位金小姐掸了掸身上的灰尘,姿势讲究。
“劳驾,带路。”
秘书:“……”
他从未见过如此礼貌中透着泼天嚣张的人质。
系统感到很绝望,男主的复仇之火呢,怎么这么快就燃尽了?不仅没送精神病院,竟让这个狐狸精大摇大摆住进千万豪宅。不过男主没有令它持续失望,他虽然把人丢进别墅,却没有给她任何生活用品,至多给她叫个外卖饭盒,相当劣质的那种。
他以为这样就能磨平金小姐娇惯的性子,向他求饶服软。
绯红让他失望了。
她吃盒饭吃得津津有味的,动作优雅,硬是吃出了法式大餐的气派。
衣服馊了,脏了,臭了,没法穿,他以为她会抓狂,也没有,窗帘、床单、沙发套等成了她的新欢,尤其是那一层灰绿色的窗纱,缠裹着胴体,烟雾般朦胧,薄肩半露,长腿微分,衬得她似妖非妖,送外卖的小哥当场傻眼。
隔天绯红就有正常衣服穿了,还有人给她专门做饭、洗衣、扫地。
当然,全是女的。
系统:‘你就不能安分点被虐吗?’
绯红:‘我是啊,我睡了又吃,吃了又睡,长了几斤肉,好虐的。’
系统;‘这叫懒。’
绯红:‘不,这叫个人情趣,我就是喜欢他讨厌我又干不掉我的样子。’
说着,她赤着脚,借着桌面的高度,爬上了衣柜。
监控屏幕里多了一张放大的美人面孔,清晰得照见了那幼嫩的、招摇的绒毛。
戚厌无动于衷。
她捧起了监控摄像头,献上炙热一吻。
“mua!”
那嗓音荡荡漾漾的,破碎得不成样子。
秘书怀疑他老板ghs。
戚厌猛地合上笔记本,语气厌恶,“真是恬不知耻,寡廉鲜耻,道德败坏,脏心烂肺,水性杨花,卖弄风骚!难怪能交了一任又一任的男朋友,腿这么能劈叉,不去跳芭蕾可惜了!”
秘书揣摩上意,小声地问,“需要为金小姐报个成人形体芭蕾班?”
戚厌:“你可以试试,以后搞个一字马打卡。”
秘书:“……”
秘书闭嘴了。
半晌,戚厌忽然说,“她练过芭蕾的。”
金大小姐家境优渥,从小到大补习班不断,特别在芭蕾方面,表现出了优越的天赋。当女孩子换上蓬软的白纱舞裙,化作一只高贵的小白天鹅起舞在冰湖之上,每个男孩都想当她的男伴。他承认,少年慕艾,他也有瞬间的悸动。
直到,那双舞鞋不见了——
它们诡异出现在男孩的房间里。
他拼命解释,但没有人信他。
大小姐“人赃并获”,居高临下地嘲讽他,“小野种,你喜欢我?你配吗?”
男孩内心最深处的秘密被翻出来,浑身被羞辱得发颤,剥了傲骨,腌入脏污,那一场暗恋以满地狼藉收场。
长大之后,戚厌试图剖析自己,怎么会对仇人的女儿可耻地动心?
她明明如此恶劣、骄横、蛮不讲理。
“大概是那一双腿吧。”他喃喃地说。
那双为芭蕾而生的腿,雪白修长,瘦而匀称,蝴蝶般轻盈。
当天鹅跳舞时,足尖发力立了起来,宛如一支小小秀气的玉弓,从脚趾到脚背,淡青色的血管浅浅浮动,又被遮掩在奶杏色舞鞋之下,那种观众能体会到童话的美感,既精致,又无端脆弱。
戚厌冰冷垂下眼皮。
——如果能折断大小姐这碍事的双腿,那就更美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