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 “第五次了?”
史密斯的脸色一下子沉重起来然后从旁边的桌子上摸起来一根雪茄。
一次两次的还好说虽然能够让fb集团伤筋动骨但还远没有到了能够让fb集团动摇根基的地步。
但接连五次……
这五次并不是最可怕最可怕的是背后操纵这起事件的人!
什么人能够在整个世界范围内拥有如此惊人的能量?
“不不对不一定是人……”
史密斯点燃手中的雪茄抽了一口烟然后抬头看了一眼房顶“一个人是断然不可能拥有这么大能量的。”
“很有可能是一个组织……乃至于……官方!”
他们之前可是联手对华夏官方进行了施压。
如今人家腾出手来给他们来两下狠的似乎也是无可厚非的事情。
而一旦是真的如此……
哪怕他们是国际性的互联网公司在那样的庞然大物面前依旧是显得相当的渺小。
听到史密斯的喃喃自语几个下属低头沉默眼观鼻鼻观心压根连大喘气都不敢发出来。
开玩笑这是什么话题?
是他们这种级别的人能够讨论的?
这时又有一个年轻人从外面走了进来手中拿着一份文件。
“怎么回事?”
史密斯脸色难看沉声询问。
“总裁”
年轻人行礼问好“我们公司之前跟bc公司的版权纠纷今天宣判了我们败诉了。”
“法务部究竟是干什么吃的?”
史密斯横眉怒目“这一次的版权纠纷分明就是bc集团的碰瓷!”
别说这件事情本来就是他们占据着优势了。
他们一年花在法务上面的资金就有一个亿以上。
哪怕是没有理的都能够说成是有理的。
新来的那个年轻人苦笑一声:“最高法院的人说我们的广告跟bc集团的广告有很多相似的地方……”
我艹!
史密斯只觉得自己的喉咙里好像是有一口老血要喷出来一样。
这个世界上广告相似的多了去了总不能相似就能够被定性为抄袭吧?
别说是广告了就算是产品相似的地方那都是有不少。
更何况抄袭有那么容易认定?
当年华夏乔丹怎么把飞人乔丹给搞得没脾气的?
就凭一个相似直接就给宣判了?
你们的偏袒还能够再明目张胆一点吗?
幸亏现在史密斯不在米国要不然的话听到这个消息直接是就能够提着家里的雷明顿去跟负责这起案件的大法官讲讲道理。
怎么着?
觉得他老了提不动刀了?
什么人都敢来他的头上蹦哒两下?
他还没有死呢这些人就敢这样。
这要是有一天他真的走了恐怕是这群人在他坟头上面蹦迪的事情都能够做的出来。
史密斯突然是觉得胸口好痛痛的喘不过气来的那种。
不过虽然是如此但史密斯心中却也是有了一定的判断。
如果说之前那几件事情他还在怀疑是华夏官方在背后发力的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