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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利牌钉鞋(打一顿,就是他的所谓的会...)

这鞋一双要38块,是现在最贵的鞋子。

这鞋对于八十年代的孩子来说是个什么意义呢,它就像前些年的回力鞋,好多孩子拥有了一双,趾高气昂穿出门,回来的时候就会光着脚。

鞋呢?

被别的孩子抢走了,或者扒走了。

但饶是这样,这年代的每个孩子都想要一双胜利牌钉鞋。

“给我拿三双吧,你把鞋子拿来,我比划一下大小。”陈美兰说。

售货员上回就发现陈美兰是个阔气的,立刻就拿了好几双出来让她比大小。

陈美兰也豪气的比着仨孩子的脚,一人给买了一双。

两张大团结刷的一下,就从她手里滑出去了。

趁着三蹦子回家,她并不回家,反而到了隔壁,敲门就喊了一声:“秦玉,在家吗?”

“美兰,你咋过来了?”屋子里出来个女人,见是陈美兰,懒懒得找梳子梳起了头发。

这是阎大伟的妻子,名字叫秦玉,在东方学校教书,是个声乐老师。

不过她平常不怎么出来看热闹,毕竟人家是教师,素质高。

“招娣的户口在咱们盐关村,九月份开学她就要上小学了,我想把她转到东方学校,是不是要交点借读费?”陈美兰问。

秦玉皱了一下眉头:“同在一个区,咱们村的孩子可以借读,但借读费特别贵,你交得起?”

“要多少,你说就行了,我这儿有钱,先给你两千押着?”陈美兰索性说。

二十张百元大团结,陈美兰直接掏出来了,但秦玉疑惑一点:“你不是刚跟阎肇结婚,二婚呐,家里的钱你能做得了主?还有,是只转你家的,还是把阎肇家那个也转了?”

“一起转吧,我自己赚的钱,我做主。”陈美兰颇有点掩饰不住自己的激动。

至于钱是怎么赚的,到时候跟阎肇撒谎吧,能瞒就瞒。

家里头,只要不吵架就好。

“行啊美兰,没发现,你还挺大气的。”秦玉不禁说。

上辈子,秦玉后来从东方学校辞职,下了海,自己开办了一个连锁音乐学校,因为吕二妞就在她那儿上学,陈美兰跟秦玉还颇有些交集,但秦玉一直不怎么瞧得上她,对她特别淡。

原来陈美兰一直想不明白,为什么秦玉瞧不起自己,现在重生了,明白了。

就像后来翻了脸的吕二妞说的,哪怕是首富太太,她也是吕靖宇身边一条寄生虫,而秦玉的身份地位是自己奋斗出来的,她和秦玉连共同话题都没有,秦玉又怎么可能瞧得起她。

“对了,你不是教声乐吗,我家招娣很喜欢唱歌,让她跟着你学学声乐,我给你掏学费,怎么样?”陈美兰说着,还想掏钱。

秦玉直接压上了她的手:“招娣真想学,就让她每天过来一趟,正好假期,我把宁宁和她一起教,钱就免了,邻里邻居的,我不收你的钱。”

既然秦玉不想收,陈美兰暂且就不提了,但是上辈子吕二妞学唱歌,一节私课从20涨到200,后来涨到400,再加上舞蹈,钢琴,上到初中,一个月光兴趣班就要上万块,这笔钱不管招娣要不要学音乐,美兰必须给她备着。

所以她必须赚钱,而且是很多钱。

几个孩子是被陈美兰锁在家里的,大晌午的,都还在呼呼大睡。

阎小旺的肚皮看起来鼓鼓囊囊的,陈美兰进了门,悄悄揭开一看,就发现小家伙把自己所有攒的钱全贴身放着,一团毛票,搁在孩子瘦凹下去的肚皮上。

陈美兰轻轻盖上小旺的肚皮,出门直奔厕所,刚在厕所边上站定,就听见一阵沉沉的脚步声,阎肇进门来了。

淡绿色的半截袖,深绿色长裤,八三版的公安制服穿在他身上,简直模特一样。

也是奇怪,陈美兰见别人没那种感觉,给阎肇看一眼,总觉得自己像犯罪分子一样,脸红心跳。

事有轻重缓急,看他满头大汗,陈美兰端了一碗凉白开出来,递给了阎肇,然后低声说:“你们离婚之前,是不是没跟孩子商量过,小旺一直在攒钱,应该是想去找他妈。”

“不可能,他自己选的跟我。”阎肇吐了一句。

“既然他不想离家出走,攒钱干嘛?他肯定是想离家出走,要万一孩子跑了,咱们上哪儿找去?”陈美兰又反问。

一口喝干了凉白开,阎肇吐了句:“我来收拾,打一顿就好了。”

打一顿,就是他的所谓的会教育孩子?

陈美兰目瞪口呆。

这人怎么一点都不护短啊。

她要真是个恶毒后妈,多挑唆几句难听的,阎肇岂不要把儿子给打死?

“算了算了,孩子的事情有我呢,我会问小旺的,我这还有件事儿要你帮忙。”陈美兰连忙岔开了话题。

刚才她和小旺打趣聊天的时候,把2100块放到了瓦檐下。

小旺真以为她把钱藏在瓦檐下。

但她虚晃一枪,其实是在吊贼呢,而且那个贼陈美兰笃准了,就是胡小眉的弟弟胡小华。

陈美兰回来之后,还没换过大门钥匙。

而胡小华经常来盐关村,通过胡小眉,他手上肯定有她家的钥匙。

煤场离的又近,眼不丁儿就能开门进来,所以她目前还没换锁。

刚才走的时候故意往地上洒了一圈煤灰,虽然晴天白日,但晌午外面又没人,胡小华听说瓦片下面有钱,肯定要□□进来查看,一进来,可不就踩上脚印儿了。

对了,还有指纹印,瓦片上也有。

虽然丈夫就是个公安,但陈美兰也要反证据准备充足。

毕竟现在的公安队伍可不像前些年那么清廉了,阎西山又是个上能钻天,下能入地,不论阎王还是小鬼,都能贿赂腐蚀的人,想拿到钱,她必须有所准备。

上次她被偷的时候,就曾找到一个留在报纸上的黑脚印。

先拿上面有脚印的报纸,陈美兰再把阎肇拉到厕所门上,给他讲事情的经过。

阎肇听完,立刻说:“你既然怀疑对方是胡小华!就应该立刻报案。”

话说到一半,他又来了句:“美兰同志,虽然我就是个公安,但是我不会给你职务之便,凡事咱们应该相信国家,相信政府,走流程来办。”

这话说的,就好像她想利用他的职务之便干点啥似的。

“那我去报案吧,我相信国家,也相信政府,唉,上回的流程走到现在还走完,我先走完那个流程吧。”陈美兰故意叹着气说。

这个既刻板,又古板的男人,怪不得周雪琴嫌弃他。

现在啥年代,九十年代了,阎西山凭关系就能把她的户口直接打出西平市。

哪怕报个案,没关系行吗。

上回她去报案,派出所的公安听完,差点没收了她的报纸,要不是她看出那几个家伙跟阎西山是一丘之貉,把报纸抢了回来,连证据都要丢了。

他居然让她继续走程序?

据说这人16岁当兵,到现在当了整整12年,他莫不是当兵当傻了吧?

不过就在这时,阎肇转身要出门了:“天太热,你歇着。盐关派出所的工作,现在越干越差了,我去报案,顺带检查一下他们的工作。”

这一句才让陈美兰确定嫁的是个有人味儿的人。

对了,他的耳根子后头还是粉红色的。

而且虽然他身上的肌肉硬,但两只耳朵的质感看起来特别细腻,似乎特别的软。

尤其是背面那抹跟前面截然不同的粉色,小兔子一样,让陈美兰忍不住想rua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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