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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逛街市闲观手搏戏

江鹤同立在门后,摇头失笑。

他这辈子可还从没做过这等俏皮事。

光是想象一下店伙所说贼人情状,他就忍不住发笑。

然而好景不长,江鹤同的笑容很快就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极力的忍耐。

“咳、咳咳!”

终于,他再也忍耐不住,用帕子捂住了嘴。

手帕拿开的时候,看着上面的血迹,江鹤同叹了口气。

“果然还是不能动用内力……”

“不过,如今这般,多活几天少活几天,也无甚区别。”

另一边,林鹿春坐在椅子上,有一搭没一搭地啜饮着茶水。

江鹤同的话她其实听见了。

然而这人白天时并没有在大堂里说过话,即便是听见了,林鹿春一时也不清楚说话的是谁。

“你说,那人的裤子,总归不可能真是放屁崩坏的吧?”

林鹿春深觉不可思议。

「那怎么可能,一定是有人暗中相助。」

小霸王也不清楚到底是怎么回事。

系统接收基础资料,是在进入当前世界的那一刻就完成的,在那之后,它的视野范围和林鹿春没有任何差别。

而林鹿春呢?

她虽然一下子到了999级,但毕竟没什么实战经验。

倘若真有哪个武林高手有她这般内力,照理说,谁出了哪间屋子,谁走了几步、走了多远,谁出手伤人,都该是能分辨出来的。

甚至有的人,还可以根据脚步声,分辨来者的内力、年龄。

只是这一切目前和林鹿春可没什么关系,毕竟她目前对于武侠世界的见识相当有限,当然也就没办法根据经验分辨这些东西。

“这么说,确实是有人暗中帮我了。”

林鹿春脑海中闪过刚才听到的说话声,又喝了几口茶,等到后半夜,该睡的人都睡了,至少没了说话声,这才倒在床上,勉强睡着了。

第二天清早,林鹿春就被那些争先恐后挤进耳朵里的噪声吵醒了。

所幸她内力深厚,睡了两个时辰,疲惫就全消了。

林鹿春给了店伙一个一两的小银锭,嘱咐他收拾好房间,就去了马厩,找她的鹿兄兑现诺言去了。

这只白鹿如此神骏,必然在深山老林里,吃过不少好东西,寻常的草料当然是不吃的。

林鹿春和白鹿走在街上,东瞅瞅西望望,一边熟悉环境,一边看看有什么白鹿喜欢吃的东西。

“蔗浆!蔗浆!甘甜清润,三文一碗!”

“今年头回的樱桃,小娘子可要买些回去?”

林鹿春听着周围的叫卖声,觉得十分新奇。

在她原本所生活的年代,这样的场面几乎已经绝迹了。

白鹿站在卖樱桃的小贩面前,嘴巴拱了拱林鹿春的手心,像小孩子撒娇似的,要她买樱桃给它吃。

“鹿兄果然与我有缘,也爱吃樱桃!”林鹿春笑嘻嘻地递过去小锭银子,得了一小竹篮樱桃,和白鹿你一颗、我一颗的,边走边吃。

路上的人纷纷侧目而视,暗道是哪家出来的傻丫头,买恁贵的东西给一头畜生吃。

不过这里地处燕云十六州的地界儿,常有胡商和江湖人士往来,本地人虽觉得这些人行事怪诞,但到底见得多了,也就见怪不怪了。

白鹿聪明得很,林鹿春给它樱桃,它还知道吃果不吃梗,吐核不吐肉,令人啧啧称奇。

只是原本时不时偷看白鹿的行人,待走到前头,心思就全被前头的热闹吸引了。

“好!”

林鹿春顺着声音望过去,看见前面密密麻麻的人,围城了一个圈,像是在看人卖艺。

把小竹篮挂在鹿角上,林鹿春挤进了人群,看热闹去了。

原来,人群围住的空地上,有两个赤着上身的男人,正在比武。

「那是手搏。」

听到林鹿春的心声,小霸王忍不住吐槽。

所谓手搏,就是徒手搏击之术,军中勇武,多练此技。

虽然叫手搏,但这种格斗技术中,不仅仅包含了拳击、掌法,还囊括了摔角、空手夺白刃的功夫。

这两个赤着上身的男人,手臂和身上都有纹身。

时下平民尚武,刺青纹身并不少见。

市井中喜欢摔角手搏、斗鸡遛狗的,身上或多或少,都有纹绣。

林鹿春外行看热闹,看了半天也没瞧出什么名堂来。

空地上,两人已经分出了胜负。

这时人群中突然跳出一个壮汉,“我来会会你!”

说着,壮汉一把扯掉了上身的短打,露出身上绣满的纹身。

竟是一只活灵活现的饕餮。

周围的人一片叫好。

然而林鹿春一一看过去,却发现人群里有几个人神色异样。

这时,一只骨节分明的手拍了拍她的肩膀。

“跟我来。”

林鹿春听这声音与昨晚听到的别无二致,眉头一挑,回头看去。

呦!这不是是昨天在大堂遇见的大美人嘛!

她不明所以地跟着对方,走到了一家茶馆,白鹿也跟在后头,细嚼慢咽地吃着樱桃。

等在茶馆坐定之后,林鹿春才听对方说了第二句话,“以后看见那种纹身,就赶紧躲得远远的。”

“多谢前辈提点,还未请教前辈高姓大名。”林鹿春猜测对方的话必然有什么缘故,也没急着反驳。

“在下姓江名鹤同。”江鹤同犹豫了一下,还是说出了姓名。

林鹿春瞬间感觉到,有视线往这边看了过来。

“晚辈林鹿春,见过江前辈。”她冲着江鹤同抱了抱拳,这才问道:“适才前辈所说,不知是何缘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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